<acronym id="rb7jo"><blockquote id="rb7jo"></blockquote></acronym><dd id="rb7jo"><track id="rb7jo"></track></dd>

<tbody id="rb7jo"><p id="rb7jo"></p></tbody>

  • <button id="rb7jo"><object id="rb7jo"><listing id="rb7jo"></listing></object></button>
  • 2023-0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传时间:2023-03-20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3-01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上一篇:2023-012 关于2022年度涉房地产理财项目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一篇:2023-010 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22号临平 西子国际2号楼34楼
    • 电话:0571-8582301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AIDA GROUP CO., LTD.
    工信部网站: 浙ICP备05071335号
    474蒙特卡罗(中国)_474蒙特卡罗-474蒙特卡罗(中国)有限公司